一、租地及林地管理業務 出租林地續(換)約: 本分署各類租地管理自102年起皆應用『林政業務管理系統』管理,便於租地資料查詢與彙整;申請續〈換〉約案件亦需鍵入『林政業務管理系統』登載收件及紀錄辦理情形,有效管控租約續(換)約流程。 依據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執行,落實租地管理工作。 二、租地違規處理: 租地內違規設施,透過訴訟程序及強制執行,辦理拆除及清運所有廢棄物,收回林地復育造林。 三、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執行成果: 依行政院核定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積極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及縣市政府、鄉鎮區公所按照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處理,112年度共配合辦理14筆,共68.8993174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