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屏東縣牡丹鄉境內編號第2457號水源涵養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附表1)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附表2)。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第2項、第4條第4項及第5項、保安林施業方法及本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施行檢訂結果。 公告事項: 附表1所列區域,係為涵養中山科學研究院及港仔村一帶居民飲用水及灌溉用水,仍有繼續存置為水源涵養保安林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