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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主旨:公告澎湖縣白沙鄉境內編號第2907號飛砂防止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表1)、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表2)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表3)。
依據:森林法第22條及第29條第2項、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2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第2項、第4條第4項及第5項、保安林施業方法及本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施行檢訂結果。
公告事項:
附表1所列區域,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3款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應編入為保安林。
附表2所列區域,係為防止砂丘之風散等危害,以保護歧頭村及內陸一帶居民、田園、房舍之安全,仍有存置為飛砂防止保安林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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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