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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主旨:公告屏東縣枋山鄉及獅子鄉境內編號第2442號潮害防備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表1)、解除區域明細表(表2)、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表3)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表4)。
依據:森林法第22條、第23條、第25條及第29條第2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第2項、第4條第4項、第5項、保安林施業方法及本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檢訂結果。
公告事項:
附表1所列區域,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1款「為預防水害、風害、潮害、鹽害、煙害所必要者。」及第23條「山陵或其他土地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訂情形者,應劃為保安林地,擴大保安林經營。」之規定,應編入保安林。
附表2所列區域,現況為公共設施用地、民國82年7月21日前既存建物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基地租約之法定空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 項第1、7 款規定,依法解除。
附表3所列區域,係為防止潮害及風害,保護海岸地區田園、村莊之安全,仍有繼續存置為潮害防備保安林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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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