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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主旨:公告屏東縣滿州鄉境內編號第2431號水源涵養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表1)、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表2)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表3)。
依據:森林法第22條及第29條第2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3條第2項、第4條第4項、保安林施業方法及本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檢訂結果。
公告事項:
一、附表1所列區域,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2款「為涵養水源、保護水庫所必要者。」規定,應編為保安林。
二、附表2所列區域,係為保護射麻裡一帶之飲水及灌溉用之水源,仍有繼續存置為水源涵養保安林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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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