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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主旨:解除屏東縣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及枋寮鄉編號第2439號潮害防備保安林部分面積0.044103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5.121950公頃,其中佳冬鄉塭仔段1224-1地號1筆土地內面積0.044103公頃,現況為82年7月21日前既存建物(水仙宮廟附屬設施),屬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5.077847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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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