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1/17
主旨:解除高雄市內門區及田寮區編號第2205號水源涵養保安林部分面積0.5705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794.417750公頃,其中田寮區南安老段一小段859、859-1、865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分面積0.570500公頃,現況為82年7月21日前既存建物、臨路或建物間連通道路、建物或道路解除後衍生之零星土地等,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2款交通用地所必要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4款、第7款規定,依同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793.847250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回列表
瀏覽人次:377
最後更新日期: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