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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642341號
主旨:解除屏東縣春日鄉編號第2454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164800公頃,併公告該號保安林111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405.695184公頃,經111年檢訂結果,屏東縣春日鄉古哇巴樂段1、2地號等2筆土地內面積0.164800公頃,現況為國防安全、軍事相關必要設施(大漢山營區),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2款國防用地所必要,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
二、本號保安林經解除保安林部分面積0.164800公頃及訂正增加面積0.018036公頃後,合計減少0.146764公頃,檢訂後面積計405.548420公頃,為防止砂、土崩壞,維護士文溪及上游河床之安定並涵養該溪之水源,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1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表2)、保安林位置圖(圖2)。
三、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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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