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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21607693號
主旨:解除屏東縣三地門鄉、霧台鄉、瑪家鄉及泰武鄉編號第2458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196582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816.971098公頃,其中屏東縣三地門鄉三地段地號2819-1及暫編地號2818(1)、2819(1)、2820(1)等4筆土地內面積0.196582公頃,現況為步道、山川琉璃吊橋基座、出口管制相關設施及步道間人工闊葉林等,後續將作為屏東縣政府山川琉璃吊橋三地門端通行步道改善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符合森林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所必要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816.774516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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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