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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協助無自有住宅且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租屋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行政院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4年計畫,每年計畫辦理戶數50萬戶。
- 旨案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經評估有延長受理申請之必要,故延長受理至 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含)前;其餘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計畫戶數、補貼額度、受理申請之機 關、應檢附文件、其他必要事項同行政院營建署111年6月 17日營署宅字第1111117711號公告。
-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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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