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網站服務 > 廉政園地 > 政風工作原則及組織功能 > 政風工作職掌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政風工作職掌 ::: 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瀏覽人次:3161 最後更新日期:20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