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網站服務 > 廉政園地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函釋 > 公職人員、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義勇消防總隊長及相關職務,非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公職人員、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義勇消防總隊長及相關職務,非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函釋 pdf 檔案大小:189KB 下載次數:245 瀏覽人次:1043 最後更新日期:201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