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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燕巢區及田寮區環境敏感區域,推展綠色經濟後續工作:
(一) 107年已先行規劃就保安林及水庫集水區的旗山事業區第107、110-114林班內之暫准放租田、旱地承租戶進行訪查,瞭解承租戶對於友善農業的認知與執行的意願,以及林業保育署友善環境農作所推廣的綠保標章瞭解程度,並於108年進行問卷式普查工作。普查結果,僅39.7%承租人聽過友善農業、69.9%不知道友善環境農業與有機農業的差異、17.8%聽過綠保標章;再經計畫介紹友善農業後,有26%承租人願意加入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願意轉作友善農業者為28.7%。
(二) 除對承租人普查外,也根據承租人調查、相關研究、路殺社及網路搜尋資料之文叉比對,調查範圍區域內具指標性保育類物種包括,穿山甲、食蟹獴、鳳頭蒼鷹、領角鴞、黃嘴角鴞、大冠鷲、朱鸝、臺灣畫眉、紅尾伯勞等9種,其中以穿山甲、鳳頭蒼鷹、領角鴞3種比較常見。但目前農作的生物危害則以臺灣獼猴最為令農民頭痛。可行的防治方式以阻隔設施、聲音或視覺阻嚇、架設電網、驅離及轉作等方式為主。
(三) 另外108年度已完成2場次友善農業說明會,分別於107年10月25日於燕巢區公所、108年2月14日於田寮農會辦理,除說明林業保育署推動友善農業的目的與作法外,並協助承租人解決租地管理上許多問題,本分署將設定好短、中、長期目標,共同推動友善農業發展的事項,以團體輔導與個別輔導二種模式併行,且可由從友善農業鼓勵輔導參與綠保標章驗證,也可以進一步擴大推廣至屬於保安林範圍林班內的暫准水田旱地承租戶的加入,並由持續農民所得及就業成長、野生動物監測狀況分析其之復育狀況,瞭解國有林暫准放租田旱地推動友善農業,對當地社會經濟、生態環境保育之成效,持續推廣友善環境農業。
(四) 延續第1計畫年調查結果,在旗山107林班(田寮區)及113林班(燕巢區),各挑選2處作為輔導友善環境農業執行對象,並進行輔導、培力工作。
(五) 賡續推廣綠保標章、友善環境農業政策,以及推展草生栽培。
二、 林下經濟示範區:
就已放租之國有林出租造林地內推廣林下養蜂試行地點,現有六龜站及潮州站各提送一筆示範點(旗山60林班郭月梅、潮州1林班郭榮宗)
三、 尚未完成造林之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處理方案暨執行計畫:
列管數計1,219件,統計427件未提出續約申請,提出續約申請且已完成續約或收回及移交他機關者計767件(含訂立書面短約者),累計完成件數進度62.92%;依承租人提出申請之總件數(431件)為分母計算完成續約率(完成換約含短約計406件)為94.2%。
四、 租地重測計畫:
租地重測工作,迄10月底完成277件426.0872公頃,剩餘尚待釐清及不易到達等問題之租地,計310件376.322公頃。
五、 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
108年度分配面積150公頃,預算6,750萬,執行收回面積210.1462公頃,執行率140.10%。
六、 原潮州1林班(泰武鄉大拉瓦拉瓦段原住民保留地)國有林承租人與泰武鄉公所訂定租約案:
(一) 已按108年1月28日會議紀錄決議事項本分署之分工,將本分署研議內容在108年3月13日函復屏東縣政府。
(二) 林君等16人於108年7月27日分向總統府及監察院陳情撤銷已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98.65公頃,本分署依局示於108年9月4日提供相關資料陳報林業保育署。
(三) 108年9月25日電洽泰武鄉公所承辦,渠表示截至日前,已與8位承租人訂立契約。109年1月16日再洽泰武鄉公所承辦詢問表示,已與該公所完成訂約之承租人增為11名。
七、 國土保育範圍內現有超限利用、濫墾、濫建限期拆除、廢耕執行計畫:
108年度分配面積140公頃,收回47件面積面積140.378446公頃,執行率為100.27%。
八、 檢警林聯繫及查緝盜伐工作:
(一) 108年4月23日參加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召開「大高雄地區環境暨國土保護聯繫平台」業務會報。
(二) 108年7月17日參加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召開「大高雄地區環境暨國土保護聯繫平台」業務會報。
(三) 108年4月22日與法務部廉政署、嘉義分署等機關在本分署辦理林政業務交流、防盜高科技器材之解說。
(四) 0128專案:配合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月28日指揮偵辦違反森林法專案,查獲9,811公斤牛樟木材及0429查獲盜伐楓香及山黃麻案件。
(五) 0529專案:配合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08年5月29日指揮偵辦違反森林法專案,查扣被害柚木26株,被害立木材積約65.09立方公尺案件。
(六) 1219專案:配合南投、嘉義及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2月19日指揮偵辦違反森林法專案,查扣牛樟、樟樹角材、台灣肖楠角材,查扣贓木計約44.132立方公尺。
(七) 本分署響應「世界巡護員日」活動規劃結合各工作站、國家森林調查監測志工、社區及大專院校登山社之巡護人員執行貴重木易遭盜伐區域集體巡視,並邀請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莊秋桃院長、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吳進寶院長、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周章欽檢察長、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莊榮松檢察長、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葉淑文檢察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林志駿分署長、內政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李日聰大隊長及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王守華隊長等9個單位人員前往108年5月29日破獲旗山事業區第57林班盜伐柚木現場,經由親身目睹林木被盜伐及水土破壞之現況,加強偵審機關對盜伐之林政案件致環境生態被害有深入理解,以利評斷量刑輕重及被害價值判斷,是日林業保育署核派請廖副署長一光及林視察均堂蒞臨指導。
(八)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執行全國性山域治安訪查工作會哨。
九、 國家森林義勇救火隊:
(一) 108年1月3日為全台首支森林義勇救火隊進行防火專業教育訓練及成軍授旗,轄下4個工作站,都各自成立森林義勇救火隊,共成立5隊,包含高雄市茂林區納美下三社文化促進協會、那瑪夏區廣顏產銷協會、燕巢區金山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牡丹鄉高士社區發展協會及來義鄉等在地居民或租地造林人。
(二) 森林義勇救火隊防火演練計畫:
1、 1月3日在本分署4樓會議室辦理林火常識、國家森林消防車高壓幫浦、消防栓補水操作及防火器材操作。
2、 2月26日在四重溪分站及3月5日在旗山工作站辦理國家森林消防車高壓幫浦、細水霧滅火系統操作、消防栓補水操作、滅火器材操作及阻燃劑噴灑方式、結合社區執行森林保護及防火工作,及林火行為及森林火災防救。
3、 8月5-6日辦理基礎繩索認識與操作技巧、地圖判讀與使用、傷患揹負操作與演練之教育訓練。
十、 落實公眾參與森林巡護:
(一) 召募森林調查監測志工31人,共巡護83趟,巡護309人次。
(二) 結合屏東縣牡丹鄉高士社區發展協會、高雄市那瑪夏區廣顏產銷協會、桃源區復興社區發展協會加強森林保護,共巡護171次,巡護477人次。
(三) 本分署透過社區林業計畫輔導高雄市那瑪夏區廣顏產銷協會與高雄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透過原鄉地區傳統遺址生態維護計畫,輔導高雄市三原鄉(那瑪夏、桃源、茂林)組織傳統遺址與生態維護隊,巡護部落自然及傳統文化遺址。
(四) 與屏東縣三台山綠野社及高雄市柴山會簽署「愛林、護林、保林結盟宣言」,以保護青山綠水,維護國家自然資源。
(五) 本分署與高雄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8年4月3日在那瑪夏瑪雅部落舊址下樟樹林公園會師,辦理「守護山林守護誓師大會」誓師及授旗典禮,本分署社區林業計畫輔導廣那瑪夏顏社區發展協會,與高市原民會所輔導3原鄉茂林、桃源及那瑪夏社區生態資源維護隊、共4隊隊員共同參與宣誓與授旗儀式,象徵中央、地方政府與在地居民攜手合作,組成涵蓋「深山、淺山、部落」綿密山林巡護網路一起守護山林及部落文化資產。
十一、 贓木貯置管理系統之運用:
(一) 以系統化之方式建置查獲之贓木基本資料,避免因時間或業務職掌異動導致資料毀損或佚失。
(二) 導入QR-code技術應用於贓木標籤識別,搭配平板電腦進行貯置現場盤點,強化管理作業機制。
(三) 由系統自動產製匯出業務報,提升作業效能也避免人工彙整疏失。
(四) 4月26日辦理「贓木貯置管理系統」教育訓練,參訓對象為政風室、作業課及林政課指派相關業務人員1至3名,及各工作站辦理林政業務同仁、贓木(物)管理人為主。
(五) 請購HT330條碼標籤機5台、亮面珠光紙25捲及抗刮碳帶5捲,配撥本分署(各工作站)使用。
十二、 加強森林保護及宣導工作:
(一) 執行五天四夜以上深山特遣任務12次:
1、 1月4-8日至荖濃溪事業區第19、21、22、23及57林班
2、 1月4-8日至屏東事業區24及25林班
3、 2月22-26日至旗山事業區15、16、17、102、103、104林班
4、 2月23-27日至恆春事業區44、45、50、51、52、54林班及編號第2456區外保安林
5、 3月28日至4月1日至旗山事業區9、10、17、103林班
6、 5月21-25日至恆春事業區7-12林班及潮州事業區42、43林班
7、 7月29日至8月2日至荖濃溪事業區第57、76、69林班
8、 10月16-20日至旗山事業區第17、102、104林班
9、 10月23-27日至潮州事業區第1、5林班及屏東事業區第31、32林班
10、 11月14-18日至旗山事業區第95-96林班及荖濃溪事業區第8、57-61、68、71-74及76林班
11、 12月11-15日至屏東事業區第6、16、41-45林班
12、 12月1-5日至恆春事業區第13-20林班
(二) 實施校園愛林護林及保林觀念宣導工作19次
1、 1月18日至高雄市立新發國小
2、 2月26日至高雄市立民生國小
3、 3月25日至屏東縣水泉國小龍泉分校
4、 4月3日至高雄市立寶山國小
5、 4月3日至屏東縣車城國小保力分校
6、 4月16日至屏東縣萬安國小
7、 5月2日至高雄市立溪洲國小
8、 5月13日至屏東縣忠孝國小
9、 9月12日至高雄市立多納國小
10、 9月23日至屏東縣恆春國小南灣分校
11、 9月24日至屏東縣南和國小
12、 9月25日至屏東縣恆春國小鵝鑾分校
13、 9月27日至屏東縣高士國小
14、 10月2日至屏東縣高士國小牡林分校
15、 10月18日至屏東縣長治國小
16、 10月29日至屏東市復興國小
17、 11月1日至高雄市立民權國小
18、 11月20日至高雄市立中芸國小
19、 11月26日至高雄市立新威國小
十三、 保安林業務:
(一) 本年度辦理編號第2304、2401、2424、2434、2456、2457、2907、2921等8號保安林檢訂工作,目前執行進度已完成檢訂面積1,579公頃,檢訂成果初稿報局8號,已完成公告7號,執行率98%。
(二) 社區林業計畫—森林保護篇,金山社區(2211)、廣顏社區(2226)、柴山會(2301、2302)、高士社區(2461)、美濃愛鄉協進會(2225)、後灣自然保育協會(2450)及新街社區(2443)等7處核定執行,總計執行林野巡護676次數、環教活動56場次、環教參人數2103人次。
(三) 完成大崗山生態休閒農場認養編號第2204號水源涵養保安林面積約5.50公頃及屏東縣琉球鄉杉福社區發展協會認養編號第2449號漁業保安林面積約1.0636公頃等環境維護工作。
(四) 響應「422世界地球日」、「世界最美麗海灣組織一員…澎湖」,配合澎湖縣環保局、湖西鄉公所及台電公司等,假龍門村後灣海域(屬編號2903號防風保安林)共同辦理4場次淨灘活動,與在地機關、國軍、學校、社區等總共清理撿拾一般垃圾及回收物漂流木、保麗龍、塑膠製品等約近4,650公斤,期許喚起國人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育的重視,齊心合力手護湖西鄉的美麗海灣。
十四、 恆春站轄林班地及第2450、2442及2443號保安林檢訂後非營林樣態排除:
(一) 2450恆春站列管占用計39件面積5.38795公頃(含廢耕拆除列管13件),至6月排除18件面積3.6384公頃(廢耕解除列管4件,另1件排除占用尚未解除列管),訴訟中3件0.7282公頃。
(二) 2442、2443列管20件面積4.2771公頃,解除列管6件0.6438公頃,另2件(滿豐漁廠)1.70075公頃目前由恆春漁會提出租用申請,第1次會勘12月13日圓頃恆春漁會將共同使用該區域漁民一併會勘,但僅6名到場,將於109年1月17日再次招開第2次會勘已請恆春漁會務必漁民全部到場,續辦理,另2442部分保安林移交潮州站管理,計7筆0.652773公頃。
十五、 首長與林農有約座談會辦理6場次、親民措施辦理23場次。
十六、 林業推廣業務:
108年發布新聞稿114則,辦理植樹活動或各項宣導活動計52場次、參與人次73,300人次。
十七、 林務教育訓練:
(一) 108年1月3日辦理森林義勇救火隊訓練暨成軍授旗典禮。
(二) 108年2月26日、3月5日辦理「森林滅火快速支援隊、義勇救火隊及防火巡邏隊」組訓。
(三) 108年3月7日辦理『林木盜伐現場處理及安全』教育訓練。
(四) 108年4月13日辦理「Oruxmaps APP行動應用程式訓練」。
(五) 108年4月26日辦理贓木貯置管理系統教育訓練。
(六) 108年5月29日劉技術士至上受邀至宜蘭分署籌辦「宜蘭縣聯合查緝盜林平台聯繫會報」擔任專題講座。
(七) 108年5月27、29日及6月10、12日至各工作站辦理「保林機車安全駕駛」講習。
(八) 108年6月4日辦理「空中機降小組(U-60MH)人員吊掛安全複訓。
(九) 108年8月5至6日辦理森林巡護任務編組特遣隊、菁英救難一隊及儲備救難二隊及森林義勇救火隊專業技能教育訓練。
(十) 108年9月3日辦理「新聞稿寫作技巧」教育訓練。
(十一) 108年10月25日辦理「新聞應對與臉書經營」教育訓練。
(十二) 108年11月13日辦理國家森林調查調測志工作外部參訪及觀摩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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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