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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辦理倫原段43-143-2及44-1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舊大武部落)補辦增編原住民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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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政院核定,致經公所輔導權利回復完竣,且為山地保留地總登記以降,政府以部落為尺度,按傳統淵源及集體空間條件,透過當代補辦增劃編政策對接原住民保留地制度,致返還土地所有權於族人之首例,實為原住民保留地轉型正義之實踐,遂於111年8月15日辦理權利回復土地所有權典禮,本分署受邀觀禮並由公所於典禮中致贈本分署感謝牌面。
瀏覽人次:479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