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21639187號 主旨:編入高雄市田寮區、燕巢區、內門區及臺南市龍崎區編號第2211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面積57.5604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405.505690公頃,擴大編入高雄市內門區腳帛寮段440-2地號等37筆土地內,面積計57.560400公頃,現況為竹林、竹闊混合林、闊葉林等,林相良好,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山陵或其他土地,為防止砂、土崩壞所必要者,依同法第23條應劃為保安林地,擴大保安林經營;編入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463.066090公頃,詳如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保安林部分面積編入圖(圖1)及編入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