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2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19922號
主旨:解除高雄市田寮區、燕巢區、內門區及臺南市龍崎區編號第2211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3.829001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458.943304公頃,其中高雄市田寮區古亭坑段一小段762-1地號等33筆土地內,面積合計3.829001公頃,現況屬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旱地,及適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暫准放租建地、水田、旱地解除林地實施後續計畫」之土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經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455.114303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3),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4)。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回列表
瀏覽人次:3
最後更新日期: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