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山員發現受傷山羌,急抱回送收容中心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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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屏東林管處六龜工作站孔姓女巡山員9日巡視時,於林間發現一隻後腿受傷的保育類動物山羌,疑似是被獸鋏夾中後掙脫造成,巡山員趕緊抱起山羌放入車中,隨後送往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救治。

  寒流來襲,山區陰雨綿綿,氣溫溜滑梯,9日上午六龜工作站一名巡山員執行例行巡視任務時,在旗山事業區95林班(六龜區中庄)內發現一隻山羌瑟縮在草堆邊,上前查看驚覺牠後腿受傷,無法任意移動,推測可能是誤中獸鋏造成,但四處找尋未發現非法裝設的獸鋏,未免山羌因流血過多或失溫死亡,巡山員趕緊將牠抱回工作站,聯繫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後,隨即將其送往醫治。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無論在哪個地方,未經許可架設網具、陷阱、獸鋏或用其他獵具獵捕野生動物,都是違法行為,若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獵捕到山羌、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更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況且獸鋏這類的陷阱也可能讓野狗、林農、巡山員、生態調查人員…等不小心誤觸而受傷,實在非常危險。

  隨著保育意識抬頭,屏東林管處呼籲全民勿亂放陷阱或獸鋏,也希望民眾若發現盜獵、違法架設陷阱等情事,可協助通報林務局、警察機關,一同守護野生動物和我們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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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29 最後更新日期:201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