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勿成失火節 掃墓多小心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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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1
  每年清明節於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間為民眾上山祭祖掃墓頻繁時段,而掃墓所燃燒冥紙和燃放鞭炮,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火災,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管處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墓地安全,預防林野火災,於近期所轄主要墓地周圍林地實施預防性阻燃劑噴灑及加強防火巡視,並請上山掃墓民眾攜帶水瓶或利用各消防單位所提供之水源,用以熄滅燃燒紙錢的餘燼,同時請民眾勿燃放鞭炮、不亂丟菸蒂,以防火星導致森林火災。
 
  清明節期間天氣晴朗乾燥,民眾前往掃墓,常因用火不慎引發火警而延燒成森林大火,致消防及林務人員疲於奔命救災,因歷年清明節掃導致森林火警頻傳,若係人為無心造成,也必須受罰,森林法第53條訂有罰則:失火燒燬他人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對於救火費用、林木損失及復舊造林費用也要一併追賠。
 
  森林是全民共享的資源,森林火災是造成森林快速大面積消失的最主要原因,而森林火災的預防、杜絕林火發生是根本之道,更需要由全民共同來注意與關心,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大家即時撥打: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119消防中心,儘速派員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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