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租金按時繳,以免加收滯納金!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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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林務局暫准建地、水田及旱地租金開徵已進入5月下旬,106年度租金開徵至今年5月31日止,尚未繳款的承租人,要注意逾期繳納會有加收滯納金的問題,請承租人務必準時繳款。
 
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表示,截至目前為止,恆春事業區轄內(含牡丹、車城、恆春、滿州四個鄉鎮)繳納率僅達62%,仍有部分承租人尚未繳交租金。過去便有承租人逾期11個月,當補繳時便需額外加收超過租金一半的滯納金,甚至當積欠地租達2年之總額時,除追繳欠租外,得依土地法之規定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因此提醒承租人一定要在5月31日繳費期限截止前完成繳款。
 
今年續以電子化租金收繳方式作業,承租人除了可至各轄區所屬工作站臨櫃繳費外,也可以就近利用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便利超商)或農漁會,或轉帳至台銀收款帳戶。林務局提供多種繳納租金的管道方便民眾選擇,請承租人多多利用並儘速完成繳款,若是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恆春工作站(08-889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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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266 最後更新日期: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