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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短期經濟造林6年最高補貼66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推廣造林,凡符合農糧署基期年且經地方政府同意作為造林推廣區之平地或山坡地農地,平地最小面積0.3公頃,山坡地0.1公頃以上即可申請,由農糧署及林務局共同補貼,每公頃6年補最高助計66萬,最高延長到10年,歡迎位在高雄市政府規劃短期經濟林栽種區位之農友前往農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受理期間至107年6月30日止。
屏東林區管理處表示,林務局針對農地申請平地造林獎勵20年之政策,於102年起停止受理,為配合農糧署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及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改推短期經濟林造林,原本農地休耕可領取1期以上補貼之農地,短期經濟林也是其中一個選項,栽植相思樹、楓香、杜英、油桐及桉樹速生樹種,將來砍伐做菇蕈、紙漿及林產用材,收益全歸農民所有。
林務局更貼心提供各地代耕隊及契作廠商名單,確保產銷無虞,鑑於國際木材價格日漸上揚,運輸成本亦調漲,菇蕈、紙漿及合板業者期待國內能自行生產原料,對休耕農地轉契作短期經濟林造林皆樂觀其成,與契作廠商或木材收購業者簽約後,行銷通路無虞,政府除免費提供苗木,6年補貼最高66萬,期滿後木材售得款項皆屬農民所得,相關疑問可洽屏東林區管理處或該處各地工作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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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