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撿拾有3要 合法取得最安心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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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0
近日高雄地區連日豪雨,湍急河水可能挾帶不少漂流木,堆積於河川地、沙灘,更會散落到河口、海上。屏東林區管理處呼籲,民眾撿拾漂流木,需於當地政府公告自由撿拾期間,且符合公告區域及對象才能撿拾,並請依漂流木「3要」方式撿拾,以免觸法,另漁民打撈到海上漂流木,必須視同撿到錢包、手機等遺失物一樣,先交由警察單位處理,千萬不能私自載回或占為己有,若經查獲,將可能觸犯刑法。
 民眾請注意在非公告自由撿拾期間內,是不得任意撿拾漂流木的。然而風災、豪雨過後,民眾為整理家園,可於當地政府公告自由撿拾時,依公告可撿拾之期間、區域和開放撿拾對象(一般以當地居民為優先),條件符合者,才能在公告區域內檢拾漂流木。另外,開放自由撿拾的期間,是不得以三點五噸以上大貨車或動力機械開進野溪及河川流域撿拾,否則將違反水利法規定而受罰。最重要的是,自由撿拾的漂流木要到檢查站登記,且「要」完成登記後才搬運離開,才能算是合法拾得的漂流木,所以,有需要撿拾漂流木時,一定要記得依照漂流木「3要」:1.要注意開放撿拾對象、區域、時間,2.要撿拾後到檢查站登記,3.要完成登記後才搬運離開方式撿拾,才不會誤觸法令。
而為維持漁船航道順暢,不得不打撈海上的漂流木時,漂流木就如同撿到錢包、手機等遺失物一樣,應先交給警察單位,再由警方通知失主認領。因此,漁民打撈海上漂流木進港後,必須先將漂流木交由海巡機關或警察機關保管,而上述單位便會通知漂流木可能之所有人(通常為直轄縣巿政府林業單位或林務局所屬林區管理處)來認領。經判識烙有國(公)有記號或法定貴重木,則由林業單位運回集中保管,標售後,再以打撈者林產物價金之十分之一為報酬。而非貴重木或無法判定權屬者,則交存於警察或自治機關(當地政府)辦理公告招領。 
    民眾如有漂流木相關撿拾或清理問題可聯絡當地縣、巿政府林業單位或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詢問或至林務局網站查詢漂流木相關網頁。高、屏地區民眾則可就近洽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將有專人竭誠解答相關疑問或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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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634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