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新規定上路,承租地工寮可補辦至35坪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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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過去許多承租國有林班地的老林農,因不諳規定違規興建工寮、搭設水塔、水土保持…等設施,以至無法續約,林務局有感於營林、造林工作漫長且辛苦,考量林農確有放置工具、休息躲雨等需要,今年放寬租地造林地工寮規定,允許每筆租約補辦工寮1棟,面積可至35坪,既存水塔、蓄水池、擋土牆及維持工寮通行之道路等,則依規定列管,而若原本無工寮之承租人為林業經營有新建工寮必要,亦可提出經營計畫後申請,一筆租約以1棟工寮為限。
22日上午,屏東林區管理處在所屬六龜工作站辦理說明會,邀請在地林農參加,並輔導其相關新規定,現場許多林農、里長積極參與,踴躍提出問題與管理機關討論,屏東林管處也說明本次工寮規定的修正,目的即是希望在維護林農權益與造林工作平衡的情況下,能針對實務已發生的違規,提出解決辦法,協助承租人換約,減少機關與民眾的衝突,共創雙贏局面。
另外,不克參加本次說明會的承租人也不必擔心,想瞭解工寮相關新規定或想了解更多申請細節,皆可以來電向管理機關詢問,屏東林管處六龜工作站也提醒民眾,若有續換約需求,記得攜帶身分證、原契約書正本、原契約書印章至工作站申辦,以免租約逾期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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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811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