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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管轄高雄及屏東地區近8,000筆國有林出租造林地,為瞭解林農心聲,屏東林管處繼4月份在六龜及潮州召開座談會後,再於107年8月23日於旗山與現場林農面對面對話。
本次座談會針對林務局新修訂之國有林出租造林地工寮規範,向參與的承租人先做詳盡說明簡報,在場承租人對本次修訂內容:工寮雨遮容許不立支柱自主體向外延伸2米、工寮面積以租地面積0.5公頃上下明確劃分35坪或20坪、代表制租約可在內部協議達成後依分管面積個別訂約等規定,多表達正面支持與肯定;但仍有少數承租人租約狀況較特殊,皆於會後一一提供專業意見。
與會的承租人當中,部分人士具有高度生態保護觀念,於會中陳述其營林撫育方式,皆不使用除草劑,而是以人力除草;也有建議對於認真造林且具成果之林農,其對生態環境的貢獻,應審酌給予適當的獎勵金。另對於租地造林之苗木,鑑於林農多為高齡且人力不足,也於會中建議是否可提供種子,以播種方式造林等。對於這些建議意見,林管處皆納入紀錄研議後續的可行性。
最後,屏東林區管理處張處長偉顗呼籲各位承租人,為維護自身權益,仍應遵守契約規範,現場如有任何林業問題,皆可來屏東林管處或工作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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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