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今(9)日與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有限責任屏東縣霧臺鄉原住民農林業勞動合作社,在林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打造「可食地景保種田示範基地」,期望透過霧臺鄉公所保種圃的建置經驗、合作社的農作技術、與林後四林地土地的結合,將原民傳統作物保種經驗從山村延伸至平地,以「前店後廠」的模式,推廣食農教育、霧臺鄉原住民傳統文化作物及生物多樣性保種田之概念。 林業保育署近年推動國土生態綠網建置計畫,將生物多樣性保育由森林延伸至農地、淺山及平原地區,並重視原住民及在地社區夥伴之參與。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自103年成立即規劃近7公頃活化農地,111年起推動「林學校-食農基地」,持續與周邊原住民社區合作,種植紅藜、小米、樹豆等傳統作物,期望由政府部門與在地部落的共同合作,發展出「共好」的社會互惠模式。 此次霧臺鄉的合作,除了在園區中種植苧麻、小米、紅藜、假酸漿、小葉魚藤等傳統作物外,亦特別建立了保種田,將農作區進一步轉化為兼具遊憩休閒、文化傳承、物種保育及教育功能的示範場域。 由於近年來原住民傳統作物的種植面積逐漸減少,以小米為例,早期種植面積可達約369公頃,至112年已減少為43.7公頃;而霧臺鄉族人用於編織頭飾、背巾、衣物等文化禮儀中不可或缺的苧麻,在山區中數量也逐漸稀少,顯示作物保種的必要性。 屏東分署表示,土地是上天給予我們的恩典,此次合作不僅是將原民傳統作物保種經驗從山村延伸至平地,更是將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原住民族傳統農業結合的具體行動,期能以林後四林平森園區為「前店」,作為食農教育、文化體驗及農產品展示之場域,串聯起「後廠」霧臺鄉的保種經驗、農作技術、生產及加工資源,以林後四林的土地傳承原鄉的傳統文化,讓傳統作物從種源保存、栽種收成到教育推廣,能形成實際的合作鏈結,打造永續的食農教育示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