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資訊公告 > 業務公告 > 【轉知】澎湖縣政府預告擬指定「白沙鄉講美紅土層」、「白沙鄉員貝筆墨紙硯及百褶裙」為自然紀念物,以及變更「七美鄉小臺灣」自然紀念物劃設範圍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轉知】澎湖縣政府預告擬指定「白沙鄉講美紅土層」、「白沙鄉員貝筆墨紙硯及百褶裙」為自然紀念物,以及變更「七美鄉小臺灣」自然紀念物劃設範圍 ::: 202602/02 澎湖縣政府預告擬指定「白沙鄉講美紅土層」、「白沙鄉員貝筆墨紙硯及百褶裙」為該縣自然紀念物;以及變更原該縣「七美鄉小臺灣」自然紀念物劃設範圍,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條第2項、第81條,「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4項辦理。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澎湖縣政府公告 pdf 檔案大小:200KB 下載次數:10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紅土層、白沙鄉員貝筆墨紙硯及百褶裙2處自然紀念物評估報告/圖說資料 pdf 檔案大小:1279KB 下載次數:5 澎湖縣七美鄉小臺灣自然紀念物擴大範圍評估報告/圖說資料 pdf 檔案大小:1706KB 下載次數:9 回列表 瀏覽人次:15 最後更新日期: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