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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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林管處之組織架構圖
本分署組織單位包含分署長、副分署長、秘書,掌管科室包含森林管理科、經營企劃科、森林育樂科、自然保育科、集水區治理科、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及所屬工作站,所屬工作站包含旗山、六龜、潮州、恆春;六龜工作站經營管理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潮州工作站管理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及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恆春工作站管理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

森林管理科

  1. 林地:租地造林,濫墾地清理暫准放租,林地特別放租,地籍管理,國有林租地重測,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回收,其他有關林地管理事項。
  2. 保林:一般林政,森林保護。
  3. 推廣:林業宣傳,公共關係業務。
  4. 保安林:保安林編入解除及其經理計畫擬議與管理。

經營企劃科

  1. 企劃:森林資源調查,國有林事業區經營計畫,年度伐木造林計畫編擬,資訊業務,森林登記及其他有關森林經營業務。
  2. 育林:育林法令規章之修正建議,國有林造林及育苗計畫實施進度之編擬,育林作業承包底價查定招標、訂約、作業督導及驗收,育林技術之研究改進建議,森林病蟲動物為害之調查研究及防治,森林土壤調查之規劃,執行分析與研究,種苗採集處理及貯藏調配,苗木之供需調度,優良樹種及母樹之調查選定與種源,育林資料之登記、地籍圖整理、保存及育林被害之查定登記、註銷,獎勵造林,林業天然災害救助案件,其它。
  3. 林產:林產處分、林產利用輔導、漂流木處理、租地伐採申請。
  4. 樹木保護:樹木保護相關法規之執行與產業輔導業務之推動、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受保護樹木計畫及配合推動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及相關技術規範。

森林育樂科

  1. 管理:森林遊樂區規劃設置,森林遊樂區之建設及維護(工程),步道系統之建設及維護,森林遊樂區提供民間投資經營。
  2. 服務:森林遊樂區經營管理,森林旅遊區解說服務,森林生態旅遊業務,森林遊樂區策略聯盟,自然教育中心,其他有關管理、服務業務事項。

自然保育科

一、棲地保育:
(一) 陸域生物多樣性保育政策之推動及宣導
(二) 轄管之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及保育工作推動
(三) 執行國土生態綠網分區-區域綠網之推動與執行
(四) 督導縣市政府區域保育計畫之執行
二、社區保育:
(一) 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之推動與執行
(二) 生態服務給付政策之推動
(三) 社區林業相關計畫之審核、推動
(四) 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自主管理之推動
(五) 原住民族森林與自然資源共管
三、野生物保育:
(一) 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瀕稀植物之資源調查、生態監測
(二) 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救援
(三) 督導地方政府執行野生物保育工作
四、野生物管理:
(一) 陸域特定入侵種動物危害控制之執行
(二) 保育類野生動物登記飼養、產製品登註記之查核
(三) 督導地方政府執行入侵種動物危害之控制、保育類野生動物及產製品之登註記
 

集水區治理科

  1. 治山:治山防災法規之擬定及修訂之擬議,治山防災治理規劃擬議研究及計畫編擬,治山防災計畫、勘測、設計、改善、維修及預算編擬,治山防災工程發包及施工,治山防災工程契約之簽訂,治山防災工程決算書之編擬,治山防災設施管理養護計畫之編擬,轄區各項申租案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事項之會辦,其他有關治山防災業務事項。
  2. 林道:林道工程規範法規擬訂及修訂之擬議,林道規劃擬議研究及計畫編擬,林道工程計畫、勘測、設計、改善修護及預算編擬,林道工程發包及施工,林道工程契約之簽訂,林道工程決算書之編擬,林道設施、管理養護計畫之擬議,林道維護設備年度維修計畫之編擬,租用林地內開闢林道計畫之會審,其他有關林道業務事項。
  3. 工程品管:上級(主管)機關督導查核缺失改善結果之核備,本分署工程督導小組成員之指派,本分署工程督導小組督導工程之圈選,本分署工程督導小組督導缺失改善結果之核備,主辦課室督導抽查,自辦監造之工程品質計畫、施工(防汛)計畫之核定,自辦及委外監造之工程監造計畫之核定,委外監造之工程品質計畫、施工(防汛)計畫之核定,汛期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資料之核備,材料試驗。

秘書室

一、庶務管理

(一)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之公告、開標、決標等作業。
(二)辦公廳舍及公有宿舍之登記、營繕、維護、使用管理事項。
(三)財產、物品、辦公用品之管理事項。
(四)駕駛、工友、警衛之管理事項。
(五)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出納及保管事項。
(六)員工薪津之製發及各類所得之申報扣繳事項。

二、文書管考

(一)文書收發、分繕、校對及印信典守事項。
(二)檔案管理及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事項。
(三)公文、列管案件稽催及研考相關業務。
(四)服務創新精進執行計畫推展事項。
(五)內部控制業務。
(六)緊急應變中心之運作事項。

人事室

(一)辦理本分署組織編制、職務歸系等相關事項。
(二)辦理本分署考試分發、任免遷調及銓敘審查等事項。
(三)辦理本分署士級人員之管理事項。
(四)辦理本分署約聘僱人員之管理事項。
(五)辦理本分署員工之考績(成)、獎懲、訓練、進修、出國及其有關事項。
(六)辦理本分署員工差假勤惰管理事項。
(七)辦理本分署員工待遇等各項獎金、加給、津貼、給與之相關事項。
(八)辦理本分署員工退休(職)、撫卹、資遣及照護等之相關事項。
(九)辦理本分署員工公保、勞保、全民健保等有關事項。
(十)辦理本分署企業工會相關業務及勞動基準法令相關事項。
(十一)辦理本分署文康活動之相關事項。
(十二)辦理本分署人事資訊及人事資料登記之相關事項。

主計室

一、歲計業務:本分署歲計主要業務包括年度預算之編製、本分署預算執行及相關原始憑證之審核報銷等事項。
(一)年度預算之編製:包含公務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之編報、分配預算之編報、附屬單位預算之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編報、辦理追加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暨附屬單位預算超支併決算、經費流用等事項。
(二)預算執行及相關原始憑證之審核報銷:依據預算法、會計法、審計法及施行細則、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子法、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國內出差預算法、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審計法、審計法施行細則、支出憑證證明規則等法令規定會簽審核本分署預算執行案件及相關原始憑證。

二、會計業務:本分署會計業務包括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報告、年度決算之編製及公告、審核報告之聲復、會計報告憑證之保存及銷毀等事宜。
(一)憑證之編製:包括公務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代辦、代收會計事項記帳憑證之編製。
(二)會計報告、年度決算之彙編及公告:依據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審計法施行細則、決算應行注意事項、會計制度等法令規定,審核機關會計報告、年度決算及彙編、公告本分署年度預(決)算。
(三)審核通知之聲復:答覆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
(四)會計報告憑證之保存及銷毀:依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會計報告及憑證之保存銷毀等事宜。

三、統計業務:包含公務統計及調查統計並致力於林業統計電腦化。
(一)公務統計:包含公務統計報表之編製、統計資料之提供與發佈、統計要覽書刊之編印、辦理天然災害查報等。
(二)調查統計:本分署目前按月辦理森林主副產物市價調查並將是項資料上林業保育署網際網路,提供社會大眾最新木材市價訊息。

政風室

(一)稽核機關暨所屬單位作業違常及易滋弊端業務之事項。
(二)處理檢舉機關弊端事項。
(三)擬訂、修正及宣導機關業務相關之廉政法令。
(四)提報機關之廉能事蹟。
(五)預防機關危害、破壞事項。
(六)協助處理機關陳情請願事項。
(七)辦理機關公務機密維護業務。
(八)機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九)首長及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

旗山工作站:

一、 轄區範圍:
1.旗山事業區第1~54林班及98~114林班與高雄、市所轄區外保安林及國產局國有 林地。
2.轄區主要包括旗山區、甲仙區、那瑪夏區、杉林區、內門區、美濃區、田寮區、阿蓮區、燕巢區、岡山區、仁武區、大社區、鼔山區、左營區、楠梓區等15個區。
 
二、 業務內容:
1.林地謢管工作:轄區計設置有46個巡邏箱,查緝非法盜伐盜獵案件。
2.租地造林管理:包括一般租地、暫准租地及國有財產署移交接管地計6,130件租約之換約管理,租地補償收回等業務。
3. 造林撫育及生產業務
4. 森林永久樣區調查
5. 社區林業及社區綠美化
6. 國家步道:轄區計有六義山、月光山、半屏山、靈山、雙溪等4條區域步道。
7. 自然保育:轄內設有紅外線自動相機長期監測樣點共3處、溪流魚類調查樣點2處、獼猴族群監測樣點10處及鳥類監測樣點1處。另有甲仙四德化石保護區、甲仙林業小棧及雙溪熱帶樹木園(雙溪林業小棧)之經營管理。
9. 集水區治理
10. 其他林業政策推行之宣導與管理
11. 分署臨時交辦工作之執行

六龜工作站:

一、轄區範圍:
1. 本工作站位於高雄市六龜區,轄區涵蓋旗山事業區第55-97林班及荖濃溪事業區第1-123林班,面積71,480.53公頃。另於桃源區設有一桃源分站及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
2. 轄區主要鄉鎮包括六龜區、桃源區及茂林區等。
 
 
二、業務內容:
1. 森林保護及巡視
轄區共設置41個巡邏箱,定期由森林護管員進行巡視以杜絕不法情事,另不定期執行深山特遣任務,進行深山巡護工作。並適時配合警方加強取締轄區內之違法情事。
2. 租地管理
包括一般租地、暫准租地及國有財產署移交接管地之換約管理,租地補償收回及租地重測等業務。
3. 造林撫育及育苗
本站設有一六龜苗圃,負責苗木之培育,另辦理造林及疏伐撫育等工作。
4. 自然保育
轄內設有紅外線自動相機長期監測樣點共4處、溪流魚類調查樣點1處、獼猴族群監測樣點10處及鳥類監測樣點1處。另管理出雲山自然保留區及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
5. 社區林業
輔導轄內社區申請社區林業計畫,推動社區綠美化、社區巡守等,並發展地方創生與凝聚社區共識。
6. 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經營管理
7. 治山防洪工作
8. 其他林業政策推行之宣導與管理
9. 分署臨時交辦工作之執行
 

潮州工作站:

一、轄區範圍:
工作站位於屏東縣潮州鎮,轄區範圍北起屏東縣三地門鄉南至獅子鄉之中央山脈,並涵蓋琉球鄉與澎湖縣之行政區域,國有林分屬屏東事業區及潮州事業區共計93個林班,面積約70,214公頃,區外保安林及國產署移交接管地分布於屏東平原、林邊至車城海岸線、小琉球及澎湖離島,面積約1,013公頃,轄管總面積達71,227公頃。另有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 (潮州鎮)、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 (獅子鄉) 2處森林育樂場域。

 
二、業務內容:
1.森林保護及巡視
為達成森林保護目的,針對轄區範圍設置42個巡邏箱進行林野巡視以杜絕不法情事之發生,並適時配合警方加強取締轄區內違法情事。
2.租地管理
一般租地、暫准租地及國有財產署移交接管地之換約管理,以及租地補償收回等業務。
3.造林撫育及育苗
國有林劣化地及銀合歡入侵地辦理復育造林及後續撫育工作,並設有新開、新埤以及澎湖菜園苗圃,培育造林及綠美化所需苗木。
4.林相變更及森林經營驗證
轄內枋山溪流域計8,695公頃國有林地,種植大面積相思樹及光蠟樹人工林,因林齡已逾30年,逐年辦理林相更新並同時進行森林經營第三方驗證。
5.森林資源調查
為了解國家森林資源,轄區範圍內設置計90個永久性樣點調查林相資料,逐年分批辦理複查工作。
6.自然保育
辦理溪流魚類、獼猴及鳥類等野生動物調查並設有23台自動相機進行監測,配合保育宣導並查緝非法盜伐盜獵案件,轄區範圍計有雙鬼湖、浸水營及茶茶牙賴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7.森林遊憩
管理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及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2處森林育樂場域,轄區範圍內計有北大武山、浸水營國家步道之前段及西段等3處國家步道,尾寮山登山步道、里龍山自然步道及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步道群等3處區域步道。
8.社區林業
輔導轄內社區申請社區林業計畫,推動社區綠美化及巡守工作以凝聚社區共識,逐步發展地方創生。
9.治山防洪工作
10.他林業政策推行之宣導與管理
11.分署臨時交辦工作之執行

恆春工作站:

一、轄區範圍:
1.本站轄區位於台灣最南端的恆春半島,管理恆春事業區林班地、區外保安林地及其他林地共計二萬三千餘公頃,地屬中央山脈餘脈之低海拔丘陵地。
2.行政區域涵蓋屏東縣的恆春鎮、車城鄉、獅子鄉、滿州鄉、牡丹鄉等五鄉鎮。交通以台26線公路為主軸,縣道有199線、199甲線、200線、200甲線及鄉鎮產業道路、農路等,交通尚稱便利。 
二、業務內容:
1.森林保護工作
2.租地管理工作
3.治山防洪工作
4.造林撫育及育苗工作
5.自然保育(墾丁國家公園於71年9月1日正式成立,其涵蓋本轄部份林班地達6,779公頃,因此在保林、保育工作上關係密切)
6.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經營管理
7.其他林業政策推行之宣導與管理
8.分署臨時交辦工作之執行    
    

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

藤枝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高雄市桃源區寶山里,日治時期為日本京都大學之實習林,後由林業保育署接管為國有林班並實施人工造林,造林樹種以柳杉、雲杉、台灣杉及紅檜為主,經過數十年養成,林木蒼翠茂盛,微風吹拂宛如海濤,故又名「森濤」。
本區海拔高度介於1550公尺至1804公尺之間,年平均溫度約攝氏18度至21度,日夜溫差不大,氣候涼爽宜人,為南部避暑勝地。園區內栽植針葉樹林與原生闊葉樹林相互輝映,風景十分清靜怡人,登高至海拔1804公尺之瞭望台,可遠眺玉山、大武山、卑南主山及大小關山等,四周景色盡收眼底,是登山、健行、賞花、觀蟲及賞鳥的最佳去處。

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

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具有南台灣特有的熱帶季風林氣候,繁茂的林木涵養了豐富的水源及野生動植物,孕育了溪流及瀑布。
佇立在雙流橋上,攤開雙臂享受季風的吹拂,遠眺高處蓊鬱的山色,白雲在藍天上游走。聽!嘩啦啦的溪水奔流不息,映照耀眼的朝陽,波光粼粼,小白鷺和食蟹獴不慌不忙的在河床上覓食。
沿著雙流溪,涉水踩在平緩的溪流,任由魚兒悠游,享受溪水的沁涼;看著雙流瀑布,激流自峭壁直洩而下,水勢磅礴,水棲昆蟲及蜉游生物繁多,溪澗鳥類如紫嘯鶇及翠鳥不時出沒,最是吸引遊客之地。
走在沿山步道,身處在彩蝶紛飛的森林,蝶兒不時在身旁穿梭嬉戲,紅的、黃的、白的……,五彩繽紛目不暇給,而這裡也是紫斑蝶過境渡冬的路線,是一探紫斑蝶神秘之美的首選步道;在步道中段有一特色吊橋,行進於此不僅能感受恆春半島的風溫柔的吹拂,還能觀察平時不常見的樹冠層,體會居高臨下的快意。
雙流~座落在南迴公路上的璞玉,處處有驚喜,期待您的蒞臨。

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

「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位處屏東縣潮州鎮,占地1,005 公頃,開園後開放核心區域面積為85公頃;為政府愛台12建設─綠色造林計畫中,所評選出三處平地森林園區的地點之一。園區期望運用森林遊憩結合綠色造林的概念,搭配符合生態、節能、減碳、健康的低密度、綠建築設計,創造一個能作為環境教育的完整生態體系,教導民眾及學童對資源環境的尊重、對生態的概念及對生活的態度;並融合屏東當地的環境特色、歷史文化、地方產業,帶動屏東地區的發展,促進區域的經濟效益並提昇傳統農業生產的價值,打造出具地方特色、導向之多元生態的知性園區,發展生態教學及深度旅遊的遊憩型態,達到綠色造林的價值。
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以山、水、林、園為意象主軸,鄰近大武山低海拔自然森林,是為山域、平原環境修復的生態園區。園區林相之美與多樣化樹種造林提供野生動物良好的棲息環境,相當適合賞鳥、賞蛙與賞蝶,在此聆聽大自然的蟲鳴鳥叫,宛如一處天然的生物戶外教室。

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

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屏東縣恆春鎮,區內熱帶森林茂密,日治時期是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林業部「恆春林業試驗支所龜子角試驗地」,前後引進熱帶植物513種,後由林業試驗所接管,作為試驗用地,改稱「台灣省林業試驗所恆春分所」。民國57年,台灣省林業保育署整建為「墾丁森林遊樂區」,負責森林遊樂業務之經營管理工作;原林業試驗所則負責熱帶植物園之試\驗研究工作。
 
墾丁的鳥類生態景觀豐富,尤其每年8月到隔年4月,紅尾伯勞、赤腹鷹、灰面鷲鷹、黃鸝相繼報到,是不可錯過的生態景觀。區內的高位珊瑚礁及石灰   岩地形,也是台灣少見的地形特色,如「仙洞」、「銀龍洞」、「垂榕谷」、「一線天」等自然景觀,是相當適合從事環境教育的森林遊樂區。
 

 
瀏覽人次:31964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