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森林法規(含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 > 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 ::: 詳細法規資料,請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瀏覽。 詳細農業主管法規,請連結「農委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瀏覽。 法規類別: -- 請選擇 -- 基本法規 分類法規 關係法規 國際公(條)約、協定 有效狀態 已廢止法規 文號檢索 : 檢索類別: 發佈日期 編修日期 日期檢索: 開始日: - 結束日: 關鍵字: 分類法規 林政管理類(42) 發布日期:098-04-30編修日期:098-04-30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0981720389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8172038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 1 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森林火災災害潛勢資料,指依森林區域內之氣象、地形、植被、災害紀錄及其他相關基本資料,分析模擬區域內各處災害潛勢,劃分成不同等級之預警資料。 第 3 條 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或更新: 一、氣象:交通部。 二、地形:內政... 發布日期:108-09-25編修日期:108-09-25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道管制執行要點」修正規定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1081720572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51720967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 中華民國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1081720572號令修正全文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保育國家森林資源及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並保障國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林務局,執行機關為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 三、各執行機關執行管制事項於必要時,得商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以下簡稱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至第九大隊或當... 發布日期:094-12-27編修日期:094-12-27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保安林施業方法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41730383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417303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為執行保安林經營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方法。 二、保安林於編入或檢訂時,應視氣象、地況、林況及編入目的等,選定鄉土造林樹種為原則,訂定其伐期齡。前項保安林建議造林樹種及伐期齡一覽表如附表。 三、立木之採伐,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擇伐作業,應降低擇伐率;優先採伐被害、劣勢木竹。 (二)原則上不施行皆伐作業,但有本準則第十條所定... 發布日期:101-09-13編修日期:101-09-13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預防及處理竊取、侵占漂流木案件標準作業流程表發文字號:林政字第1011722265號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林政字第 0941720729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三日林政字第 1011722265號函修正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流程表,請參閱相關附件。 發布日期:102-12-05編修日期:102-12-05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森林保護辦法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021723307號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3172085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017215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 條條文;增訂第 40-1 條條文;刪除第 3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二年四月一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217204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30、36 條條文;刪除第 3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二年十二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 發布日期:093-12-15編修日期:093-12-15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受理依森林法第八條租用國有林地審核注意事項發文字號:林政字第0931720850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政字第 093172085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依森林法第八條規定受理申請租用國有林地,特訂定本審核注意事項。 二、申請租用林地,位於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或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者,應分別邀請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林業、觀光及國家公園等有關機關及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彙整各相關機關意見後,再據以辦理;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予以審核。 三、申租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租用: (一)在海... 發布日期:102-01-28編修日期:102-01-28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021720251號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3173038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農林務字第1021720251號令修正第2條條文 第 1 條 本標準依森林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保安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解除一部或全部: 一、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用地所必要。 二、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定為推動產業或公共利益所必要之計畫用地,... 發布日期:093-09-08編修日期:093-09-08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與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配合執行勤務要點發文字號:農授林字第0931720464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字第 0931720464號函、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3007685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與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以下簡稱森警隊)為共同執行森林保護及自然保育勤務,有效保育國家森林資源、自然生態及保護人民在森林內之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本要點執行勤務範圍如下: 處理違反森林法相關法令之取締事項。處理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法令之取締事項。處理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 發布日期:093-08-06編修日期:093-08-06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森林火災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31654464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3165446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林火救援之指揮、控制和協調應變等效能,加強保護國家重要森林資源,保障救災人員之人身安全,發揮整體執行能力,以順利達成救災任務,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四條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第八條規定,設置森林火災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成立時機:本局經管之國有林發生五公頃以上森林火災時,應迅即召集本... 發布日期:097-05-23編修日期:097-05-23分類法規林政管理類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作業要點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0971720633號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2165630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417207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7172063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作業要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執行行政院核定之「國有林出租造... 目前總筆數:42 目前所在頁數:2/5 第一頁«12345»最後一頁 瀏覽人次:58354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