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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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已經種植樹木很久了,可是未經申請,現在可以申請參加獎勵造林嗎?
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申請造林獎勵金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造林所在地之受理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現場勘查認有實施造林需要者核准之,所以山坡地是否可參與造林,須先經申請,由主管機關現勘核准後方可參加。
請問我申請之山坡地造林案件獲核准後,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以領取造林獎勵金?又獎勵金額度為何?
(一)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獎勵造林申請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造林經檢測符合下列條件,主管機關得按其造林年度發給造林獎勵金:
1、所植樹種及株數符合規定基準,並平均分布正常生長於林地。
2、林木成活株數達70%以上;自造林第7年起,每年造林成活率得扣除自然枯死率2%。
3、位屬山坡地,無超限利用。
4、租地造林地無違約使用土地情形。
(二)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8條規定如下:
1、獎勵金額度:
(1)第1年每公頃新臺幣12萬元。
(2)第2年至第6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4萬元。
(3)第7年至第20年,每年每公頃新臺幣2萬元。但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申請獎勵者,其獎勵金減半發給。
2、前揭獎勵金額度,於面積不足1公頃時,按面積比例發給。
請問我申請之山坡地造林案件,在什麼情形下會被主管機關追繳獎勵金?
(一)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核准造林獎勵金之申請,應於核准文件內載明有下列各款情事之ㄧ者,廢止造林獎勵金之核准,並命獎勵造林人返還已領取之造林獎勵金:
1、任由造林地荒廢或擅自拔除毀損林木。
2、檢測不合格未依主管機關所定期限改善,或依限改善後仍檢測不合格。
3、在同一地點已接受其他機關發給造林獎勵金。
4、新植造林地自核定獎勵年度起,連續三年未實施造林或檢測均不合格者。
(二)依據同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1款、第2款及第4款情事,因病、蟲害、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者,獎勵造林人免返還已領取之造林獎勵金。
請問我97年以前參加的全民造林運動案件,是否適用「獎勵造林輔導辦法」之規定?
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16條規定,該辦法施行前依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者,其造林獎勵金之發放,自97年度起,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為何要防除銀膠菊?
銀膠菊開花時外觀類似滿天星,幼苗則近似艾草,不知情的民眾易誤將其作為插花材料、栽培觀賞,甚至採集食用,在印度和澳洲即曾發生放牧的牛羊誤食銀膠菊中毒的記錄。 銀膠菊之腺毛、短柔毛及花粉易造成人體過敏性反應且其多分布於田梗、農路兩旁及鄉間家居旁小空地等人為活動頻繁之處,目前分布較多之縣市包括臺南市、金門縣、彰化縣、雲林縣及臺東縣等。 銀膠菊防治方式以人力或簡單器具拔除為主,農地可用農耕機具翻除,拔除後植株可置於黑色塑膠袋中悶腐或乾燥後焚燬,因其會造成人體過敏,執行防治工作時應著長袖衣物、戴手套和口罩,接觸後儘速洗手;大面積農地、閒置荒地,必要時可施化學藥劑進行防治,藥劑種類包括復祿芬(萌前除草劑)、固殺草、嘉磷塞、巴拉刈等(萌後除草劑)。 林務局(112年8月1日改制林業署)自99年起,補助各縣市政府執行防除,至105年已防除銀膠菊4,573公頃,106年度預定補助縣市政府防除面積400公頃。銀膠菊防除工作,由公部門執行,也透過宣導活動,讓民眾認識並共同參與防除,保護國內自然環境。
長期食用竹炭容易造成「塵肺」及紊亂體內電解質平衡?
竹炭添加在食品中,是經由食道進入人體內消化系統,並非經由氣管進入呼吸系統,不會因為食用時「吸入」竹炭粉末,而造成塵肺病。食品添加的竹炭粉相當微量,影響體內電解質的恆定能力極為有限,不可能對體內電解質平衡造成嚴重影響。目前衛福部僅通過竹炭作為天然食用色素用,CAS林產品驗證基準草案已將天然食用色素竹炭粉品項納入驗證範圍,將由農委會公告後,接受業者申請驗證。
如何進入林業保育署服務?
本署職員之初任人員部分,均由考選部於每年七月間舉辦之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依法分發任用而來,若需要相關之應考資訊,請逕洽該部;至有關職員之調任與其他類別人員之進用,相關訊息將會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何處有收購使用國產木竹材之製材廠或木材業者?連絡方式為何?
經本署訪查後,關於有意願使用國產木竹材之製材廠及木材業者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檔案名稱 格式
有意願使用國產木竹材製材廠、木材業者資料表 pdf pdf 檔案大小:127KB 下載次數:4423
臺灣自然保護區分為哪幾類?
臺灣地區以自然保育為目地劃設之保護區,可區分為「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自然保護區」及「國家公園」共五種類型。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須具備哪些條件、多久前提出申請,須向何單位進行申請及須填寫甚麼表格才可以進入?
自然保留區為最嚴格管制自然保護區的類別,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想要申請進入,須具備「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第2條規定,「原住民為傳統祭典之需要」、「研究機構或大專院校為學術研究之需要」、「相關團體為環境教育之需要」以及「其他主管機關認可之特殊需要」4項情況之一,並於進入日期前15日(已接獲信件日算起),檢附「進入自然留區申請書」,向所屬林區管理處或土地主管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於當日至管制站登記備查後,才可進入。 
林業署所轄之自然保留區進入申請,可至本署「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 (https://pa.forest.gov.tw/)」線上辦理申請程序,如不確定登山路線是否有經過保護區域,可於該網站所列之聯絡資訊,電洽自然保留區之管理單位確認。
若屬各地方政府或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等管理之自然保留區,請逕洽該區主管機關瞭解進入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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